福建省连锁经营协会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关于组织评选“2016年度全国商贸流通领域消防与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函

国商消安协函〔2016〕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商贸流通企业、各会员单位:
   近年来,各地商贸流通企业在商务、安监、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齐心协力,奋发有为,务实创新,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各类事故发生率同比下降。为表彰行业内涌现出的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先进典型,有效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意识,推进行业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联合人民网强国论坛在全国范围内共同评选“2016年度全国商贸流通领域消防与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并从中择优推荐作为行业先进代表参加年度全国“安康杯”竞赛评比。有关事项如下:
一、名额设置及基本要求
  (一)先进单位
1、会员单位:不受名额限制,直接上报至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
2、非会员单位:由全国各省(市)、地级市(含)商务主管部门推荐产生,按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仓储物流、宾馆饭店、大型商业综合体(10万平米以上)及商业街6种不同业态分别选送,每个业态限报5家企业或企业集团。
  (二)先进个人
1、会员单位推荐:不受名额限制,直接上报至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
2、非会员单位个人:由全国各省(市)、地级市(含)商务主管部门推荐产生,每省推荐3名候选人,先进个人报送材料时需经本单位及上级主管单位出具推荐意见。
  (三)基本要求:
1、参评企业须获得过县级以上相关政府部门授予的安全生产或消防管理类荣誉称号,年内未出现安全生产及消防事故。
2、参评个人须获得过县级以上相关政府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未发生过违法、违章等行为。
二、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三、工作程序
   (一)材料报送(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资格审查(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
   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组织各协审专家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确定拟表彰单位及个人名单。
   (三)公示(2017年1月20日前完成)。
   在协会官网及人民网强国论坛公布拟表彰单位及个人名单和事迹,公示期1月11日至1月20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表彰大会(表彰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届时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将对获奖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报送材料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积极协助,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当地商贸流通企业或企业集团以及个人报名参评。各参评企业或企业集团要认真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经验和成就,个人要认真总结先进事迹,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文字、图片及视频材料。有关材料要真实有效。参评企业及个人需报送以下材料:
1、文字材料
(1)参选单位填写《2016年度全国商贸流通领域消防与安全管理先进单位推荐表》(附件2)并附企业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参选个人填写《2016年度全国商贸流通领域消防与安全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并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申请表须经地市级(含)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出具意见。
(2)事迹材料,字数限制3000字左右,字体为仿宋三号。
2、图片材料
(1)反映企业安全生产或消防管理水平,设施状况、生产环境,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演练等相关内容。电子版10张以内,要求图片清晰。
(2)个人要反映出在安全生产或消防管理工作中的工作状态,电子版5张以内,要求图片清晰。
(3)参评企业近三年获得县级以上安全生产或消防管理类荣誉证书、奖章、奖牌等的电子照片。
(4)参评个人近三年获得县级以上荣誉证书、奖章、奖牌等的电子照片。
3、视频材料
(1)视频材料要求能真实体现和反映本单位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水平,内容详实、突出特色、画面清晰,时长3-5分钟。
(2)报送格式要求为*.MPG或*.MP4文件。
  (二)报送方式
 有意参加者请与协会联系。0591-87512262